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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 安 市 教育 局 办 公 室 淮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
淮教办语〔2013〕1号
关于做好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 达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(区)语委、教育局、开发区城乡事业局、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,市直各幼儿园: 为认真落实《江苏省贯彻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2-2020年)〉的实施意见》,如期实现“到2015年,未满50周岁、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,均应通过培训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”工作目标,省语委、省教育厅今年将启动幼儿教师普通话培训达标工作。现根据省教育厅、省语委《关于做好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 训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语〔2013〕1号)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培训名额 2013年计划培训900名未满50周岁、普通话水平未达二级甲等的幼儿教师,培训时间为2013年7月至12月。请各县(区)于6月10日前完成学员报名等工作,并将学员统计表发至淮安市语委办电子信箱 hasywb@126.com。 二、 培训方式 根据语言学习的特点,普通话达标培训以学员在线自学为主。省语委已组织专家录制了多媒体网络培训讲座《江苏人学普通话》(14集),对国家语言文字政策、普通话的基本知识、相关行业人员普通话达标要求、江苏人学习普通话的重点和难点等,作专题讲授及练习示范。2013年6月底,请学员登陆江苏语言文字网( http://jsyw.jsjyt.edu.cn/)“通知公告”栏,查看在线学习须知。 三、 其他事项 1.市语委将遴选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,采取“送教到县”、“送教到乡镇”等方式,为学员分阶段进行2次面授辅导,每次半天。 2.根据培训情况,市语委将申请于2013年11月和12月分别为学员组织专场测试,相关报名、测试等手续按国家语委和省语委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办理。 3.请各县(区)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精心组织,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培训实效。实施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报告。联系人:李伟,联系电话:83666417。
附件:1.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. 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学员统计表
淮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淮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3年5月21日
附件1 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 学员名额分配表
附件2 2013年幼儿教师普通话达标培训学员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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